證券代碼:601777 證券簡稱:力帆股份 公告編號:臨2016-041
力帆實業(yè)(集團)股份有限公司
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決議公告
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、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,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、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。
一、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
力帆實業(yè)(集團)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稱“力帆股份”或“公司”)本次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的召開符合有關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、部門規(guī)章、規(guī)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(guī)定。本次會議通知及議案等文件已于2016年7月12日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送達各位董事,于2016年7月15日(星期五)以通訊方式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。本次會議應參會董事16名,實際參會董事16名,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符合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有關規(guī)定。通訊方式召開的會議不涉及主持人及現場列席人員。
二、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
會議以通訊表決的方式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,形成決議如下:
審議通過了《力帆實業(yè)(集團)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前次非公開發(fā)行A股股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》
同意將前次非公開發(fā)行股票中的40,392萬元暫時用于補充公司流動資金,使用期限不超過6個月(自公司董事會決議之日起計算),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(www.sse.com.cn)公告的《力帆實業(yè)(集團)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前次非公開發(fā)行A股股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》(公告編號:臨2016-043)。
獨立董事意見:公司本次使用前次非公開發(fā)行股票閑置募集資金40,392萬元用于補充流動資金,有利于滿足公司生產經營需要,緩解流動資金需求壓力,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,降低財務成本。本次募集資金的使用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,符合《上市公司監(jiān)管指引第2 號—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(jiān)管要求》、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(2013 年修訂)》等相關規(guī)定的要求,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。我們同意公司使用閑置募集資金40,392萬元暫時補充流動資金。
表決結果:16票贊成,0票棄權,0票反對。
特此公告。
力帆實業(yè)(集團)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
二O一六年七月十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