證券代碼:601777 證券簡稱:力帆股份 公告編號:臨2015-051
力帆實業(yè)(集團)股份有限公司
關于控股股東及部分董事、監(jiān)事、高級管理人員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
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、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,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、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。
重要內容提示:
● 本次權益變動屬于增持,不觸及要約收購
● 本次權益變動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(fā)生變化
力帆實業(yè)(集團)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本公司”或“力帆股份”)于2015年7月6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東重慶力帆控股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力帆控股”)的通知,基于對本公司未來發(fā)展的信心,力帆控股于2015年7月6日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增持了本公司股份,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:
一、本次權益變動基本情況
力帆控股于2015年7月6日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增持了本公司A股股份990,000股,約占本公司已發(fā)行股份總額(1,257,624,029股)的0.08%。
本次增持后,力帆控股及其一致行動人尹明善、陳巧鳳、尹喜地和尹索微合計持有本公司股份626,680,456股,占本公司股份總額(1,257,624,029股)的49.83%。
二、所涉及后續(xù)事項
力帆控股及其一致行動人擬在未來12個月內根據中國證監(jiān)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(guī)定以及市場情況,擇機增持本公司 A 股股份,累計增持比例不超過本公司已發(fā)行總股本(1,257,624,029股)2%的股份(含本次已增持股份在內)。
三、本次增持行為符合《證券法》等法律、法規(guī)及上海證券交易所業(yè)務規(guī)則等有關規(guī)定。
四、力帆控股及其一致行動人承諾:在增持計劃實施期間及法定期限內不減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。
五、本公司將根據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(guī)則》和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》等相關規(guī)定,持續(xù)關注力帆控股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關情況,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。
另,公司董事楊永康先生、監(jiān)事庹永貴先生、副總裁牟剛先生、董事會秘書湯曉東先生于2015年7月6日以自有資金從二級市場增持本公司股票共計54,000股,成交價格區(qū)間為每股人民幣10.87元—13.00元,具體增持情況如下:
(單位:股)
姓 名 | 職 務 | 變動前持股數 | 本次增持數 | 變動后持股數 |
楊永康 | 董事 | 750,000 | 14,000 | 764,000 |
庹永貴 | 股東監(jiān)事 | 239,460 | 10,000 | 249,460 |
牟 剛 | 副總裁 | 1,880,000 | 20,000 | 1,900,000 |
湯曉東 | 董事會秘書 | 1,150,000 | 10,000 | 1,160,000 |
公司董事楊永康先生、監(jiān)事庹永貴先生、副總裁牟剛先生、董事會秘書湯曉東先生此次增持本公司股票遵守適用的《公司法》、《證券法》及證券交易規(guī)則。對于其所增持的股票,本公司將嚴格按照《上市公司董事、監(jiān)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(guī)則》等有關法律法規(guī)的規(guī)定進行管理。
特此公告。
力帆實業(yè)(集團)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
二〇一五年七月七日